7月接近尾声,自2019年8月1日起,都有哪些海关相关新政策、新规定开始实施?快来了解一下吧!
电子代理报关:8月1日起,广州海关、宁波海关全面启动电子代理报关委托书
6月11日,广州海关发布通告,自2019年8月1日起,海关不再接收纸质代理报关委托书。7月31日前为过渡期,报关企业在申报时既可以填写电子代理报关委托书,也可以上传纸质代理报关委托书扫描件。
7月17日,宁波海关发布公告,决定全面实施电子代理报关委托书(委托协议),自2019年8月1日起,海关不再接收纸质代理报关委托书(委托协议)扫描件。
两步申报:两步申报试点计划8月24日启动
在7月3日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办吹风会上,海关总署副署长胡伟透露,海关将启动实施“两步申报”通关模式改革试点。海关总署计划于8月24日开始,在黄埔海关、深圳海关、青岛海关先行试点启动实施进口概要申报、完整申报的“两步申报”通关模式的改革。这种通关模式下,企业不需要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信息及单证,整个申报过程可以分成两步走。
什么是“两步申报”:
第一步,企业凭提单信息,提交口岸安全准入申报需要的相关信息,进行“概要申报”。如果货物不需要进一步查验,就可以马上放行提离。涉税的货物,在提供了税款担保以后,也可以放行提离。
第二步,货物在口岸放行以后的14天内,企业补充提交满足税收征管、合格评定、海关统计等整体监管所需要的相关信息和单证。就是说,可以在货物提离以后14天之内,再来补充提交相关信息。
实施“两步申报”的同时,继续保留“一次申报”模式,企业可自主选择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境外入区货物适用“两步申报”。
印度海关新规:印度海关新规8月1日起实施,清关需提交货值数据
有出货印度的货代货主们注意了,由于印度将于8月1日起实施舱单新规,请大家出口至印度各港口的货物,务必提供货值数据,具体数据可按发票金额填写。若无货值数据,可能会影响货物在印度的进口清关事宜。
危险品货物:8月1日起危险品货物错报瞒报罚款1.5万USD/箱
7月2日,船公司马士基发布公告:自2019年8月1日(运费起算日)起,大中华地区出口至全球的货物如发生危险品货物错报、瞒报及漏报、相关客户必须支付违约金15000USD/每自然箱(约合人民币10.32万)。
与此同时,自2019年8月1日(运费起算日起)VGM重量绝对误差超5%或1吨(0以小者为触发条件)罚款USD300/自然箱。